兵团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要求和兵团《关于做好当前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新兵办发〔2013〕103号)工作安排,结合兵团商务工作实际,为推进兵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做好兵团商务局(以下简称“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本局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为目的,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依照本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提高本局政务信息公开效果,不断推进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要工作
(一)编制本局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指南和目录。
编制《兵团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兵团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按照职能明确我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落实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和任务,保障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确定本局政务信息公开范围。
1.本局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不涉密且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详见附件2.《兵团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简称《指南》);2.我局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的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详见附件4)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及事项审批过程结果等内容;3.本局业务处室承办的以本局名义或以本局名义牵头制发的在兵团范围内具备行政效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符合《指南》规定,可以公开的本局行政发文;5.依申请公开的信息;6.其他可公开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内容及承办处室。
按照《条例》和兵团有关文件要求,本局需主动公开的内容:
1、局领导成员及分工、处(室)工作职能、服务范围、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内容。
承办处室:办公室。
2、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表格及相关政策解答、办事指南和服务类信息内容。
承办处室:规划财务处、对外贸易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处、机电产品进出口处、市场运行处、市场建设改革发展处、兵团整规办公室、外国投资管理处、兵团贸促会办公室等具备审批权限的业务处室。
3、重大工作部署、规划、通知、公告、便民告示、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务动态。
承办处室:局机关全体处室。
4、行业统计信息。
承办处室:规划财务处、对外贸易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处、机电产品进出口处、市场运行调节处、市场建设改革发展处、外国投资管理处等具备统计职能的处室。
5、公开内容:按照兵团要求公开本局三公经费。
承办处室:规划财务处。
(四)其他工作。
根据本局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提出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研究和解决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问题;做好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各项渠道建设,以本局网站为主要公开渠道,互联网、报刊、杂志、公示栏等渠道为辅助渠道,公开本局政务信息;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兵团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局分管领导负责审签分管业务处室审核上报的政务信息;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信息处。各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承担本处室应公开信息的审核工作,指定本处室人员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经办人,负责本处室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照《处室政务信息公开职责分解表》(附件3)开展本处室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保障处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1.各处室应按照职责及时公开本处室内信息,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在其生成或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最长不得超过20日。
2.根据公开范围由各处室经办人将应公开信息提交负责人审核,报局分管领导审签后,送政策法规信息处,通过本局网站、报纸等渠道公开发布。无法确定是否能公开的信息,需报请本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决定。
3.本局各处室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政策法规信息处,政策法规信息处于2月底前汇总完成《兵团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商务局主要领导签发后在本局网站发布。各处室报送内容:本处室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三)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制度。
信息公开作为兵团重点安排的工作,已经纳入兵团绩效考核的范畴。为推进和完善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根据本局实际情况,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制度。通过对局机关各处室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数量、质量、范围、报送的及时性及年度报告报送等内容进行综合考核,实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4年9月更新)
附件
1.兵团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兵团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3.兵团商务局各处(室)政务信息公开职责分解表
附件1.
兵团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多生 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尤小春 副局长
成 员:张国栋 纪检组长
王 强 副局长 陈 勇 副局长
宋先茂 副局长 李玉义 副巡视员
邵安军 局长助理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信息处):
主 任:尤小春(兼) 副局长
成 员:雷 宇 政策法规信息处处长
邓燕红 监察处处长
闫 疆 规划财务处处长
陈艳雯 对外贸易处处长
高建军 机电产品进出口处处长
王 红 市场建设改革发展处副处长
张友江 市场运行调节处处长
俞明权 兵团整规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郭晓军 外国投资管理处处长
金 文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处处长
余荣诚 兵团亚欧博览事务处处长
陈 凯 兵团贸促会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兵团商务局处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解表
处 室 |
负责人 |
业务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
职责分解 |
办公室 |
李玉义 |
李 洁 2896421 |
提供本处室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对应内容。负责本处室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上报。建立本处室信息公开档案。信息公开的审核、上报工作和对办公地点、联系方式、主要领导的职责和调整、变动情况进行公开并建立信息公开档案、备查。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根据申请内容分解到责任处室。 |
监察处 |
邓燕红 |
|
提供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对应内容。负责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上报。建立本处信息公开档案。督促检查各处室政务信息公开完成情况。承办本处职责范围内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公开事项。 |
法规处 |
雷宇 |
卢 磊 2896320 |
提供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对应内容。负责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上报。建立本处信息公开档案。督促各处(室)上报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汇总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承担局各处室政务信息公开的网上公布。承办本处职责范围内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公开事项。 |
规财处 |
闫 疆 |
闫青玉 2896426 |
提供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对应内容。负责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上报。建立本处信息公开档案。承办本处职责范围内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公开事项。 |
外贸处 |
陈艳雯 |
安鸿翔 2896428 |
提供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对应内容。负责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上报。建立本处信息公开档案。承办本处职责范围内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公开事项。 |
外经处 |
金 文 |
汪 华 2896425 |
提供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对应内容。负责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上报。建立本处信息公开档案。承办本处职责范围内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公开事项。 |
机电处 |
高建军 |
鲍文飞 2896409 |
提供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对应内容。负责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上报。建立本处信息公开档案。承办本处职责范围内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公开事项。 |
建设处 |
王 红 |
刘永坤 2896417 |
提供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对应内容。负责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上报。建立本处信息公开档案。承办本处职责范围内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公开事项。 |
运行处 |
张友江 |
王 治 2896416 |
提供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对应内容。负责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上报。建立本处信息公开档案。承办本处职责范围内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公开事项。 |
整规办 |
俞明权 |
迪丽娜尔 2896413 |
提供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对应内容。负责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上报。建立本处信息公开档案。承办本处职责范围内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公开事项。 |
外资处 |
郭晓军 |
夏新峰 2896424 |
提供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对应内容。负责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上报。建立本处信息公开档案。承办本处职责范围内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公开事项。 |
博览处 |
余荣诚 |
|
提供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对应内容。负责本处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上报。建立本处信息公开档案。承办本处职责范围内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公开事项。 |
贸促会 办公室 |
陈 凯 |
图 亚 5561257 |
提供本处室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对应内容。负责本处室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上报。建立本处室信息公开档案。承办本处室职责范围内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公开事项。 |
注:以上“负责人”为各处室处长(主任),“业务经办人”发生改变后,由处室负责人重新指定。
swjjcc@xjb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