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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服务业吸收外资首超制造业 占比达56%

发布时间:14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商务局 编辑: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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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磊

7月30日消息,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邱丽新就上半年外国投资情况答问,她表示,上半年服务业吸收外资保持了比较大的增长,吸收外资的金额达到了352亿美元,同比增长14.8%,占全国的比重达到了56%。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邱丽新 (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杨帆 摄)

以下为具体内容:

邱丽新:今年上半年,全国实际吸收外资633亿美元,新设企业超过了1万家,合同外资超过了1173亿美元,这三个数据分别同比增长了 2.2%、3.2%和9.5%。从2002年以后,我国吸收外资的新设企业数和合同外资是下降的,到今年上半年,这两个数据才有所回升。今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是个利好消息,促进了投资者对华投资的信心。因为投资的便利化,从以前对企业的实缴变成认缴,从以前的先给证再有营业执照,到现在先给营业执照,再根据企业经营需要提供相关的许可证,这些措施非常有力地促进了新设企业数的增长,特别是3-6月份。

今年上半年吸收外资有几个主要的特点。第一,从行业方面就是服务业吸收外资保持了比较大的增长,吸收外资的金额达到了352亿美元,同比增长14.8%,占全国的比重超过50%,达到了56%,这是很了不起的成绩,因为我国最早吸收外资是从制造业吸收外资为主,那时候服务业吸收外资可能只占20%、25%, 今年上半年超过了50%,这是比较大的变化。

主持人:服务业吸收外资占比今年超过50%,去年这个时候是否还没有突破50%?

邱丽新:2011年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首次超过了制造业。2011年以前制造业占80%,后续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从2011年服务业开始反超制造业,从吸收外资百分之二十几,到后来三十几,到四十几,和制造业吸收外资是此消彼长的阶段,这是服务业吸收外资的特点。制造业今年上半年吸收外资在全国总量中占到36%,这体现一个结构的变化,也是这么多年来我们推动外商来华投资,从原先的重点在制造业,到制造业和服务业并重发展的趋势。

第二个特点是主要国家和地区对华投资也是保持总体增长,对华投资前十位的国家和地区占全国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超过90%,同时增幅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其中韩国和英国同比增长45.6%和76.4%。从区域上来讲,我国中部吸收外资有了较大的增长,实际吸收外资超过了60亿美元,增长9.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4个百分点,这是国家鼓励开放,促进中部来承接更多的外资到中国来的政策举措所产生的效应,也体现了我国吸收外资区域导向的变化。

关于外资的优惠政策,个别的外资企业会有心理落差,觉得我国的投资环境不如以前好了,在个别企业看来有所“恶化”,这实际是我国最早从计划经济体制之外,为外商创造的一个与国际接轨的小的投资环境,实际是各部门为了吸引外资提供给他们的相应的优惠政策,包括对税收特殊优惠,对他们投资的区域提供更多的支持等等。随着中国2001年入世之后,我国作为WTO成员国,对所有投资者实行同样的最惠国待遇,与国内的企业一样是国民待遇。随着我们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外资企业要和国内其他企业一样在法律框架下发展经营,对外资企业原先的特殊优惠就取消了,从而代之的是在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下,所有的投资者和企业享受国民待遇,这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主持人:刚才说外资的优惠政策,其实在中西部相对于东部来说,对外资有比较好的优惠政策。

邱丽新:我们专门有个《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在《目录》内有一些优惠政策,整体来讲我国税收优惠是按照行业来对待,而不再以企业性质来对待。

主持人:能否从吸引外资的领域方面谈谈调结构?

邱丽新:我国吸引外资最早是从沿海,从制造业吸引外资,我国当时最大的优势就是相对低廉的劳动力,还有其他的要素资源。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大力吸引外资是在制造领域特别是加工贸易为主的制造加工企业发展起来的。

随着我国整体竞争力提高,特别是后续市场开放,人员素质提升,我们在服务业方面对外国投资者更加有吸引力。现在更多的投资者到中国来,除了看中中国原有的优势,当然现在这些优势在逐渐弱化,更多是看好中国潜在的大市场,这是真正比较有吸引力的地方。同时,我们整个产业的配套能力、基础设施水平也是国际领先的。在这个基础之上,大多数的跨国公司,包括世界五百强企业,都已经在中国开始更好地利用中国的大市场以及劳动力资源加快在华发展。这个契合点也符合我们吸引外资的方向,更多地吸引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设立总部,通过他们的溢出效应带动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和人员素质的提升。我们这些政策近几年一直是引导企业从最早简单的加工制造到不断的深加工,提高企业产品的附加值,把外企更多的功能性总部放到中国来,带动中国的发展,这是我们一贯引导的方向。

主持人:外资司在负面清单设置上的考虑是怎样的?

邱丽新:负面清单的工作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做,主要是一方面与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和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统筹推进,另一方面与我国的外资管理体制改革相互衔接。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正在对所有涉及到可能和国民待遇不符的措施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国际惯例,在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列明和国内企业不同的待遇,体现透明度。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正在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并在履行法定程序批准后,再对外公布。这是我们对外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点。外资管理体制改革未来会从现在的逐案审批制转变成以备案为主、审批为辅的管理体制,外商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都要调整。伴随着体制的变化,负面清单也是作为未来管理体制变化的一个核心内容,现在的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