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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做好兵团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6年03月16日 信息来源:商务局 编辑:兵团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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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商务局

各师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兵团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现将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关于做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商秩司函〔2016〕52号)转发你们,请各师(市)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关于转发<商务部 中央编办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兵商务字〔2016〕18号)有关要求,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信息报送工作实行进展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师(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文件附表,并于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进展情况,可附文字说明。如与第一次摸底情况相同,信息无变化,则报“零”。

二、认真组织摸底工作

首次报送时各师(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包括制度建设、职能建设、队伍建设、职责清单,以及你师(市)拟参加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换证考试人数,并将摸底情况于2016年3月25日前报送我局(整规办)。

联 系 人:俞明权 迪丽娜尔

联系电话:0991-2896413   传真:0991-2896453

邮   箱:bingtuan12312@126.com

附件:1. 表一制度建设

    2. 表二机制职能

    3. 表三队伍建设

    4. 表四职责清单

    5. 关于做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兵团商务局

                                               2016年3月15日

关于做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央编办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商秩发〔2015〕499号),推进试点工作,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实行进展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地要按照附件表格,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队伍建设、职能整合、体制改革、机制建设等,可附文字说明。
  二、首次上报时,要全面摸清工作底数,准确报送现有商务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三、2016年6月底和12月底前,要分别报送工作总结。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改进建议和完善措施要及时报告。
  联系人:胡新颖 陶宇
 
  电 话:010-85093304/3357/3359(传真)
  邮 箱: shangwuzhifa@mofcom.gov.cn

  附件:1.制度建设

     2.机制职能

     3.队伍建设

     4.职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