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兵团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现将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关于做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商秩司函〔2016〕52号)转发你们,请各师(市)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关于转发<商务部 中央编办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兵商务字〔2016〕18号)有关要求,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信息报送工作实行进展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师(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文件附表,并于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进展情况,可附文字说明。如与第一次摸底情况相同,信息无变化,则报“零”。
二、认真组织摸底工作
首次报送时各师(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包括制度建设、职能建设、队伍建设、职责清单,以及你师(市)拟参加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换证考试人数,并将摸底情况于2016年3月25日前报送我局(整规办)。
联 系 人:俞明权 迪丽娜尔
联系电话:0991-2896413 传真:0991-2896453
附件:1. 表一制度建设
2. 表二机制职能
3. 表三队伍建设
4. 表四职责清单
5. 关于做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兵团商务局
2016年3月15日
关于做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央编办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商秩发〔2015〕499号),推进试点工作,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实行进展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地要按照附件表格,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队伍建设、职能整合、体制改革、机制建设等,可附文字说明。
二、首次上报时,要全面摸清工作底数,准确报送现有商务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三、2016年6月底和12月底前,要分别报送工作总结。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改进建议和完善措施要及时报告。
联系人:胡新颖 陶宇
电 话:010-85093304/3357/3359(传真)
邮 箱: shangwuzhifa@mofcom.gov.cn
附件:1.制度建设
2.机制职能
3.队伍建设
4.职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