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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16年12月09日 信息来源:商务局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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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师商务局、兵团直属商贸企业:

根据兵安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兵安办发〔2014〕1号)文件精神,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应急处置工作。各师商务局及有关商贸流通企业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和“不抛弃、不放弃”的理念,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现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基础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建设。所有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都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预案,填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资源数据库管理系统,要和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管理系统相结合,共享应急处置资源,共同应对事故灾难,最大限度调度应急资源,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保障。

三、加强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为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国家和兵团将在3月下旬至5月底进行检查。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