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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参加2017年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16年12月26日 信息来源:商务局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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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机电处

各师商务局,各开发区,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我局将组团参加由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广东省东莞市举办的“2017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 简称“2017加博会”)。为做好2017加博会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简介

  (一)展会名称

2017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英文名称:2017 China Processing Trade Products Fair(分别简称2017加博会、2017CPTPF,加博会官方网站www.cptpf.com)。

  (二)展会时间

   2017年4月20-23日(星期四至星期日),其中20-21日为专业观众日,22-23日为公众开放日。

  (三)展会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

  (四)展区规划

2017加博会继续致力于打造四个平台。即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及国际产能合作交流的支撑平台,加工贸易模式创新的交流平台,内外贸一体化的市场平台,加工贸易企业创新发展的技术平台。通过四大平台的构建与完善,打造专业化、国际化的贸易展、商机展和技术展。

按照一个主题展、六个专业展(简称1+6)模式进行设置,展览面积为6万平方米。主题展包括两个板块:一是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商机展。组委会将邀请全国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和粤东西北地区到会推介发展商机,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邀请广东在境外设立的重点园区赴会推介,促进国际产能合作。二是工业设计展。旨在推动设计创新,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专业展包括国际智能手机及移动终端产业展、国际潮流服装服饰展、国际时尚箱包鞋帽展、国际餐厨用品展、国际礼品玩具家居饰品展和电商和国际物流展等六大展区。  

  (五)展位安排

按照先到先得、优秀企业优先的原则安排。展位安排的标准,对大型特装的企业原则上分配4-8个展位,规模较小的企业原则上安排1-2个展位。组委会秘书处保留对展位安排最终决定权。

  (六)展会主要配套活动

本届加博会将有开馆仪式、展会调研活动、主题论坛、专业展行业研讨会、零供对话及产品购销对接活动、优秀参展商和组展单位评选等配套活动

  (七)参展费用

  组委会对往届加博会参展商继续享受免展位费待遇。新进参展商按每个标准展位2000元的标准收取展位费(光地不收费)。特装费用及参展人员食住行费用自理。

  二、参展条件

(一)参展对象

1. 国际智能手机及移动终端产业展:智能手机整机及供应链企业,平板电脑、PDA、智能穿戴设备及配套部件;半导体器件及IC电路、显示零部件、橡塑制品及结构件、电源及智能终端电池及充电设备、电子元器件;智能设备的工业设计机构、手机及智能设备APP、网游软件企业。

2. 国际潮流服装服饰展:衬衫、T恤、针织衫、外套、羽绒服、裙子、裤子、孕妇装、童装、皮衣、西服、运动服、内衣、服装配饰等。

3. 国际时尚箱包鞋帽展:潮流女包、时尚男包、功能箱包、正装鞋、商务鞋、运动鞋、休闲鞋、皮鞋、童鞋、各类帽子。

4. 国际餐厨用品展:不锈钢器皿、其他材料器皿、厨房刀具、餐具、锅、厨房家电等。

5. 国际礼品玩具家居饰品展:树脂工艺品制品、景泰蓝、漆器及雕漆、工艺扇、绣品、花瓶、工艺茶具、民族工艺品、珠宝、工艺陶瓷、玻璃工艺品、相薄、门窗装饰、墙挂装饰品、人造花、儿童玩具等。

6. 电商和国际物流展:电子商务经营企业、服务物流企业、培训企业、平台运营商、第三方支付企业、跨境贸易电商企业等。

(二)参展要求

所有展品须符合展区设置要求。以下产品禁止参展:

1.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展品。

2. 涉及商标、专利、版权,但未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的展品。

3. 在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产品。

4. 低俗类保健品、三无产品等。

  若在展会期间发现上述产品,组委会有权勒令产品下架及相应企业撤展。

  三、参展申请需提供的电子版资料

  企业加盖公章的加博会参展申请表(见附件1),表中企业及产品简介字数各控制在200字以内,加盖公章后的申请表扫描成PDF文件(300dpi)及申请表WORD文档电子版同时上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9日(星期一)。

  主要产品的照片(5张),格式为JPG,像素:800×600。

  企业营业执照,格式为PDF文件,300dpi。

  四、报名时间

本届加博会参会企业分为参展商和采购商两类。参展商企业须在2016年1月9日前将参展申请表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上报,各单位参会人员和采购商人员报名须在3月31日前上报。请各师商务局统一汇总后报至兵团商务局机电处,其他单位直接报至兵团商务局机电处。表格请在兵团商务局网站下载。

  联系人:殷九红

联系电话:0991-2896409

传   真:0991-2896452

E-mail719379620@qq.com

 

加博会兵商务270号

:1.2017加博会参展企业申请表

2.2017加博会参展企业汇总表

3.2017加博会各单位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4.2017加博会采购商人员名单

兵团商务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