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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参加第12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17年11月27日 信息来源:商务局 编辑: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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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商务局

各师商务局,兵直有关企业:

根据《第12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及《关于修订<兵团交易团广交会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兵商务字〔2017〕90号)精神,兵团商务局将继续加大对自产品出口、边境贸易及园区和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企业参展支持力度。现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按照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组展要求,将成立兵团交易团,团长由兵团商务局一名局领导担任,副团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由兵团商务局外贸处和相关处室派员担任。兵团交易团负责兵团参展企业展位申报、展位检查管理、展品质量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工作。

二、 时间地点及内容

第一期:2018年4月15-19日

展出内容: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等。

第二期:2018年4月23-27日

展出内容: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等。

第三期:2018年5月1-5日

展出内容: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等。

地 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

(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

三、 展位申报

(一)起止时间

2017年11月5日-12月5日

(品牌展位确认时间:2017年11月5-25日)

(二)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

会官网“易捷通”(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

(三)品牌展位

属第122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原品牌展位的类别与数量确认第123届品牌展位申请,如确认退回品牌展位,请于11月16日前书面提交退展位申请报兵团交易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品牌展位。

(四)一般性展位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申请对应展区,打印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报兵团交易团,并提供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展品质量检验报告、知识产权报告等材料后,参展申请正式生效。

(五)网上申请填报要求

企业须按照“参展易捷通”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其中:

①填报展品时,须在每个申请展区,登记至少三个展品,且至少有一个展品为近三年内上传或更新。

②申请实行展品专业分区的展区展位时,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企业展位,提高企业参展成效。

③广交会实行全面绿色布展,企业可选布展类型仅限绿色特装展位和标准展位两种。所有特装展位必须为绿色特装布展。

四、 注意事项

(一)各师商务局要积极组织自产品出口、边境贸易和重点园区、出口基地企业参展,并于11月28日前将组织情况书面反馈兵团商务局外贸处。兵团商务局将加大支持力度,并对组展单位下年度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方面予以适度倾斜。

(二)联营展位务必于2017年12月5日前在“易捷通”提交备案,逾期企业将视为非联营参展。

(三)对展位倒卖、分割等违规行为企业予以处罚。生产型企业必须展出本企业产品,贸易型企业必须展出与其代理出口厂家的产品(必须提供正规的代理出口货物发票)。对给交易团带来严重影响的企业将按大会规定禁止参展,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适情扣减广交会展位配额。

(四)本届广交会兵团将组团参展,各参展企业必须派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及翻译赴会参展,会期内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将展位倒卖给与本企业无关的单位,不得涉及“黑中介”。

(五)展品涉及刀具的企业必须在申请展位时填写,获得展位后,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登记刀具展品,参展期间,全部刀具展品须按要求入柜上锁。

其他未尽宜请在(http://www.cantonfair.org.cn/)查询。

联系人与电话:李学波 0991-2896427 0991-2896458(传)

                             

兵团商务局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