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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兵团商务局(旅游局)机关党委、 机关纪委选举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18年07月04日 信息来源:商务局 编辑: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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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商务局

根据兵直党工委《关于同意召开兵团商务局(旅游局)党员大会的批复》(兵直党工字〔2018〕45号),兵团商务局(旅游局)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商务局(旅游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现将选举情况与结果通报如下:

一、 党员大会基本情况

兵团商务局(旅游局)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实有党员104人,预备党员1人。除“访惠聚”驻(村)连工作队6人,驻国外经商参处1人,驻外地工作3人,退休不在本地居住、行动不便党员28人不能参加会议外,本次大会应到有选举权的党员66人,实到有选举权的党员59人(其中,因公出差6人、事假1人),超过应到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符合规定人数。

大会宣读了《关于同意召开兵团商务局(旅游局)党员大会的批复》(兵直党工字〔2018〕45号),听取并审议了上一届机关党委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商务局(旅游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委员候选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以及监票人、计票人名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商务局(旅游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二、 党员大会选举结果

(一)机关党委选举结果。经兵直党工委批准,兵团商务局(旅游局)机关党委委员名额为7名,候选人为9名,差额为2名,差额比例20%。按照表决通过的《大会选举办法》,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共发出选票59张,收回选票59张。其中,有效票57张、无效票2张、弃权票0张。经统计,机关党委9名委员候选人得票分别为(按姓氏笔画排序):闫疆(52票)、刘军(38票)、李永华(54票)、李学波(37票)、李洁(51票)、张友江(37票)、段宝新(56票)、金文(21票)、雷宇(49票)。因李学波、张友江在第一轮选举中票数相同,按照表决通过的《大会选举办法》,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对2名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共发出选票57张,收回选票57张。其中,有效票57张。经统计,2名候选人的得票分别为(按姓氏笔画排序):李学波(35票)、张友江(22票)。按照得票情况,大会决议:由闫疆、刘军、李永华、李学波、李洁、段宝新、雷宇7位同志当选为商务局(旅游局)机关党委委员。

(二)机关纪委选举结果。经兵直党工委批准,兵团商务局(旅游局)机关纪委委员名额为3名,候选人为4名,差额为1名,差额比例20%。按照表决通过的《大会选举办法》,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共发出选票59张,收回选票59张。其中,有效票57张、无效票2张、弃权票0张。经统计,机关纪委4名委员候选人得票分别为(按姓氏笔画排序):闫疆(43票)、张新龙(48票)、徐荣(50票),唐劼(26票)。按照得票情况,大会决议:由闫疆、张新龙、徐荣3位同志当选为商务局(旅游局)机关纪委委员。

三、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分别召开第一次委员会议情况

(一)机关党委第一次委员会议情况。兵团商务局(旅游局)机关党委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第一次委员会议,按照《大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采取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方式,发出选票7张,收回7张。其中,有效票7张、无效票0张、弃权票0张。经统计,书记候选人段宝新同志得票7张,副书记候选人李永华同志、李洁得票7张。按照得票情况,机关党委第一次委员会议决议:段宝新同志当选为机关党委书记,李永华同志当选为副书记,李洁同志当选为副书记,兼任组织委员。其他委员分工为:雷宇同志担任宣传委员,闫疆同志担任纪检委员,刘军同志担任青年委员,李学波同志担任群工委员。

(二)机关纪委第一次委员会议情况。兵团商务局(旅游局)机关纪委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第一次委员会议,按照《大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机关纪委书记。采取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方式,发出选票3张,收回3张。其中,有效票3张、无效票0张、弃权票0张。经统计,书记候选人闫疆同志得票3张。按照得票情况,机关纪委第一次委员会议决议:闫疆同志当选为机关纪委书记。

会后,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分别征求了未到会同志的意见,均表示同意。


兵团商务局(旅游局)机关党委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