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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修订《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制度》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18年08月17日 信息来源:商务部 编辑: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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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商务部

      为适应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做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的监测服务工作,根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22号)的规定,商务部拟对2017年印发的《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制度》(商合函〔201716号)进行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请通过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9月30日。 

    联系人:陈明霞 郭智广 
    电 话:(010)65197172  65197933 
    传 真:(010)65197932 
    E-mail:hzstongji@mofcom.gov.cn

 

《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制度》商合函[2017]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