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兵团外贸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兵发〔2017〕1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兵团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培育工作,促进兵团外向型产业发展,促进兵团产业结构调整和人口集聚,增强综合实力,根据《兵团办公厅关于转发商务局等七部门<培育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龙头企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18〕4号)和《关于组织评审兵团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龙头企业(第一批)的通知》(兵商务字〔2018〕13号),兵团开展了第一批兵团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龙头企业的评审工作。经各师申报、征求行业部门意见、组织专家评审、报兵团外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拟认定第二师农产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16家基地和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为第一批兵团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外贸龙头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8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兵团商务局。
电话:0991-2896427 2896429
传真:0991-2896458
附件:第一批兵团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龙头企业公示名
单
兵团商务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