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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欧亚司负责人就《中俄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合作发展规划(2018-2024年)》进行解读

发布时间:18年11月16日 信息来源:商务部 编辑: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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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商务部

11月7日,《中俄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合作发展规划(2018-2024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获批。近日,商务部欧亚司负责人就《规划》进行了解读。

一、《规划》获批的背景是什么?

加强中俄两国在俄远东地区的合作是两国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也是双方务实合作的优先方向。为进一步加强对两国地方和企业合作的指导,商务部会同国家开发银行与俄远东发展部共同编制《中俄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合作发展规划(2018-2024年)》。经过近一年的磋商和准备,双方于今年9月习近平主席赴俄出席第四届东方经济论坛期间签署了该规划,并于在中俄总理第23次定期会晤期间正式批准。

二、《规划》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规划》全文近一万字,共分为七个部分,重点归纳了俄罗斯远东地区在地理位置、能矿资源、农林水产、交通运输、航空船舶制造等方面,对于中国投资者的合作优势;详细介绍俄远东地区支持外国投资者的国家政策,以及为中国投资者提供的机遇,涉及税收优惠、重点引资的地域和领域、基础设施和资金配套支持政策、电子签证等内容;通过事实和数据阐释俄远东地区对华经贸合作情况;推介在俄远东地区开展中俄经贸合作的七个优先领域,包括天然气与石油化工业、固体矿产、运输与物流、农业、林业、水产养殖和旅游等;详细介绍俄远东地区中俄战略合作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全面阐释远东地区中俄经贸合作发展机制。

总体来看,《规划》基础扎实、内容详实,充分体现了双方产业优势、市场情况、政策环境等,是指导双方合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中国企业投资远东地区的行动指南。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有哪些?

商务部作为中国东北地区和俄远东及贝加尔地区政府间合作委员会中方秘书处,将与中方各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保持密切沟通,同俄方紧密配合,统筹推进《规划》落实工作,并根据合作情况适时对《规划》进行修编及更新。

中俄双方将本着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在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基础上,以《规划》为指导,务实推进远东地区的经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