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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部署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保供和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18年12月28日 信息来源:商务部 编辑: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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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商务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12月25日,商务部下发通知,就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和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要求各地全面了解当前市场形势,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保供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压实主体责任。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紧密合作,密切协同,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市场供应。切实提高应急保供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拓宽货源渠道,加强产销衔接,重点保障粮油肉菜禽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要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销区要主动加强与周边省份及其他主产区协调,加强产销衔接,增强猪肉供给,做好猪肉及其替代品市场供应。

三是主动促进消费,激发消费潜力。紧抓“两节”旺季有利时机,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把握岁末年初居民消费热点,结合本地风俗历史、旅游文化和产业特色,发挥全国“消费促进月”作用,开展“年货节”“美食节”以及商、旅、文、娱融合的一系列节日促销活动,增加特色农副产品、节庆商品、节日餐饮等商品和服务有效供给,营造良好消费氛围,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四是加强隐患排查,保障安全生产。针对节日期间商贸行业运行特点,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流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商贸展览、促销活动发生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五是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报送信息。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自2019年1月1日起,启动猪肉市场监测日报制度;2月1日至10日,启动36个大中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准确填报数据,做好市场分析和信息报送。如遇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