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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商务局(旅游局)关于成立推进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18年12月29日 信息来源:商务局 编辑: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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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商务局

各师市商务局、旅游局,局机关各处室、贸促会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中发〔2017〕3号、新党发〔2017〕12号、新兵党发〔2017〕36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兵团深化改革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兵团商务旅游系统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保障兵团商务(旅游)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特成立兵团商务局(旅游局)推进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机构

兵团商务局(旅游局)推进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刘军国 局长

副组长:孙浣涛 副局长

陈 勇 副局长(常务副组长)

王 津 副巡视员

邵安军 局长助理

成 员:闫 疆 办公室主任

王 红 政策法规信息处处长

雷 宇 综合处负责人

张友江 外贸处处长

王 策 市场建设处副处长

张新龙 市场运行处副处长

沈 雷 外资处处长

胡 康 外经处处长

刘玉亮 旅游促进处副处长

熊新春 商务旅游综合执法处处长

李小军 贸促会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局政策法规信息处负责人担任,具体工作由局政策法规信息处牵头协调。

各师市商务局、旅游局可依此设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 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关于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审定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方案、计划;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牵头编制总体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按程序报请领导小组审议;牵头协调相关处室完成推进国资国企改革配合任务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季度、年度工作总结及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

三、 工作机制

(一)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要问题,督导各相关处室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三)领导小组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有关处室要抓好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结果经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报兵团。

(四)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分工,深入研究、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重大事项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实行台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登记、统计相关数据,编撰工作推进情况信息,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定期公布各相关处室工作推进情况。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各处室负责人补充,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兵团商务局(旅游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