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商务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全力办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虹桥国际经贸论坛,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G20)、金砖国家及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多边区域机制合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为全球经济治理变革积极贡献中国方案。在重大系列主场外交活动中,建设性参与和积极引领多边合作机制,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一是成功主办首届虹桥国际经贸论坛。40多位政商学界重量级嘉宾受邀出席三场平行论坛并发言,超过130个国家和地区的2400名代表与会。嘉宾围绕“激发全球贸易新活力,共创开放共赢新格局”主题,深入探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的新思路,共同发出了反对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的时代强音,为维护自由贸易和多边贸易体制汇聚了正能量,引发中外各界热烈反响。二是建设性参与和引导G20经贸合作。推动主席国阿根廷成功举办9月贸易部长会议并取得务实成果。最终推动11月底G20布宜诺斯艾利斯峰会在复杂严峻形势下发表宣言,就世贸组织改革等重大问题达成共识。同时,积极推动各方就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达成了务实成果文件。三是深入落实金砖厦门会晤共识,推动7月初经贸部长会议成功发表联合公报以及关于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的单独声明,并就示范电子口岸、电子商务、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促进、标准化、中小企业等达成10余项务实成果。7月底约翰内斯堡领导人会晤发表《约翰内斯堡宣言》,核准有关经贸成果,持续放大了厦门会晤积极效应。
二是打造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取得新进展。2018年,商务部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要求,加快自贸区建设,取得一系列丰硕成果。与毛里求斯的自贸协定谈判正式结束,成为我国与非洲国家商签的第一个自贸协定;与新加坡签署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进一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做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举行了第二次领导人会议,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成功结束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升级谈判;中韩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中国—巴勒斯坦第二阶段谈判、中国—挪威、中国—以色列等自贸协定谈判稳步推进;启动了中国—巴拿马、中国—巴勒斯坦自贸协定谈判和中国—秘鲁自贸协定升级谈判,自贸“朋友圈”持续扩大。迄今,我国已与25个国家和地区达成了17个自贸协定,正在开展13个自贸协定谈判或升级谈判,以及8个自贸协定联合可研或升级联合研究。此外,实施《亚太贸易协定》第四轮关税减让谈判成果,深化了我与南亚国家的经贸合作。
三是推动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取得新成效。在APEC,保持亚太自贸区发展势头,促进亚太经贸互联互通发展,完成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评估、基本建成全球价值链贸易增加值数据库、推进绿色供应链领域合作,引导APEC服务政策制订,为APEC“2020年后合作愿景”贡献经贸要素。另外,推动亚欧会议取得务实经贸成果,积极推动落实《大图们倡议贸易投资合作路线图》,在中亚区域经济合作中推动成立“大贸易组”统筹贸易政策和贸易便利化合作,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领导人会议和经济走廊论坛。
四是扎实推进多双边发展合作。一是与多双边发展合作方在国内开展务实合作。继续协调联合国相关发展机构与各专业部门落实本周期《国别合作方案》,推动落实《联合国对华发展援助框架(2016-2020年)》。二是全力配合脱贫攻坚战。继续推动联合国相关发展机构落实在江西全南、青海及湖南城步的儿童早期发展、水和环境卫生、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等多领域减贫合作项目,并不断探索新合作领域。三是与有关国际组织开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推动并协助国际组织申请南南合作援助基金项目,在有关发展中国家开展妇幼健康等社会民生领域合作项目;继续落实对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输华产品零关税待遇,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自主可持续发展。
2019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全力推进商务改革发展“多边区域经贸合作行动计划”,积极参与和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深入推进自贸区建设,强化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