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商务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报请国务院出台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推进实施高水平的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着力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推动我国利用外资工作取得新成效。
以实施负面清单制度为核心推进投资自由。会同发展改革委发布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限制措施缩减近四分之一,在金融、交通、汽车、船舶制造等22个领域放宽了外资准入限制;发布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在文化、资源、种业、电信等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
以放松管制为核心推进投资便利。持续推进外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将负面清单内投资总额10亿美元以下的外资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修订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实行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投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以法治建设为核心推进投资保护。会同司法部、发展改革委推动《外商投资法》立法进程,推动《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不断完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发挥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督促各地区在省级层面建立健全外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题。
以优化服务为核心加强投资促进。不断优化外商投资促进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外资投向现代农业、生态建设、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发布《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02号),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投资促进工作体系,提升招商引资水平,引导各地政府转变观念,结合区域发展优势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投资促进活动。
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报请国务院印发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方案,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进行差别化探索试验。印发海南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推动出台《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推动出台《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向全国复制推广30项改革试点经验,带动全国外商投资环境持续优化。
推进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实施开发区创新提升工程,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强产业集群研究和成果转化。开展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度考核评价,加强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深化国际合作和区域共建,指导国际产业园建设。继续支持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推动对口帮扶,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巩固开放发展基础。
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利用外资规模创历史新高,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2018年1-12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8856.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9%(折1349.7亿美元,同比增长3%)。制造业实现快速增长,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20.1%,占比为30.6%,高技术制造业同比增长35.1%。中西部地区实现快速增长,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分别增长15.4%、18.5%。外资大项目实现快速增长,合同外资5000万美元以上大项目近1700个,同比增长23.3%,显示外商对华投资信心不减。
2019年,商务部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进口博览会上宣布的开放举措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全面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向更高水平提升,不断加大外国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营造国际一流的外商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