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二批兵团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龙头企业的通知
根据《兵团办公厅关于转发商务局等七部门<培育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龙头企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18〕4号)和《关于组织评审兵团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龙头企业(第二批)的通知》(兵商务字〔2019〕44号),兵团开展了第二批兵团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龙头企业的评审工作。经各师申报、征求行业部门意见、组织专家评审、报兵团外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拟认定第一师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3家基地和新疆纳凯纺织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第二批兵团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外贸龙头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12月31日至1月7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兵团商务局。
电话:0991-2896427 2896429
传真:0991-2896451
附件:第二批兵团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龙头企业公示名单
兵团商务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