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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商务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三十二)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年12月03日 信息来源:商务局 编辑: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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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商务局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现将涉及兵团商务局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兵团现有32个工业园区中,还有10个未建成污水处理厂,9个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整改目标

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园区配套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三、整改措施

(一)督促石河子、五家渠、阿拉尔三个国家级经开区做好环保整改相关工作,加快环保设施建设

(二)将环境污染纳入开发区考核内容,视情况给予减分或一票否决

四、整改效果

(一)下发了《关于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措施的通知》(兵商务函〔2018〕12号),督促石河子、五家渠、阿拉尔三个国家级经开区落实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切实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促进开发区的环境质量持续有效改善。

(二)按程序撤销了九师莫合台工业园区兵团级园区资格。

(三)制定出台了《兵团开发区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对开发区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定为考核不合格;对发生一般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每项减1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兵团商务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012月3日至202012月10日。

受理部门:兵团商务局园区发展处。

联系电话:0991-2896457

  兵团商务局

                           2020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