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外贸企业发展,推进兵团外贸转型升级,现对2023年度涉外经贸领域资金申报材料评审项目,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事宜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
投标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16号
南湖明珠大厦
项目名称:2023年涉外经贸领域资金申报材料评审
预算金额:人民币13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3万元
招标内容:承担2023年度涉外经贸领域资金项目审计工作,资金规模总计约2亿元。
评审材料:企业申请文件、营业执照,海关信用截图;自产品出口企业提供的自产品产地商标注册文件,原产地证明;贸易型企业出口产品提供的购入方营业执照及产品发票、付款凭证;如购入方为贸易型企业,包括所需提供的购入方与生产企业签订的购货合同或授权证明、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根据工作需要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资质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可报名参加投标。
1.经过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熟悉相关财经政策,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执业证书》;
6.已在兵团电子卖场注册;
7.可对所出具的审核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8.参加本采购项目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9.投标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兵团商务局进行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该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服务名称,报价明细表等;
6.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为一式5份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报送。
四、其他说明
1.请有意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3月24日18:00前将投标文件交兵团商务局。
2.本招标公告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孙涛,梁劲胤
电 话:0991-2896429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16号
南湖明珠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