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368号)要求,结合各师市申报情况,拟推荐第八师石河子市幸福路商圈申报创建“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现按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8月25日至8月2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方式向兵团商务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匿名或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兵团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0991-2896248,兵团商务局机关纪委:0991-2896431;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16楼,邮编:830002;邮箱btswjyxc@163.com。